教育部与地方政府共建高校是战略举措
教育部与地方政府共建高校是战略举措
教育部江苏省共建河海大学
袁贵仁、罗志军在协议书上签字
本报讯(记者 陈瑞昌)教育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河海大学协议签字仪式11月24日在南京举行。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江苏省省长罗志军分别在协议书上签字,江苏省副省长曹卫星宣读了共建协议。据悉,此前教育部、江苏省政府已协议共建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3所高校。
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河海大学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促进河海大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和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加快改革、建设与发展步伐,努力把河海大学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在水利学科领域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促使河海大学发挥长期形成的学科综合优势,在服务全国的同时,重点参与和服务江苏省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为江苏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和沿海、沿江开发等重大战略的实施提供持续强大的支撑与服务,并为提高江苏省高等教育的整体水平和办学效益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教育部在保证河海大学事业经费拨款正常增长的基础上,给予河海大学“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专项经费和政策支持,并积极倡导和支持学校发挥学科优势,加大为江苏省提供优质人才和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力度;江苏省将河海大学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列入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的项目,省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支持,同时鼓励学校面向江苏发展需求,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争取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和省产学研联合创新资金的支持。
袁贵仁在讲话中指出,与地方政府共建高等学校,是在高教管理体制调整之后,教育部积极倡导并推动的一项战略举措,旨在整合多方资源,共同促进高等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术水平和办学实力,增强为国家及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和能力。袁贵仁要求,河海大学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新形势,紧紧抓住共建的大好机遇,进一步强化办学特色,着力提高办学质量。罗志军在讲话中肯定了近年来河海大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希望河海大学在沿海、沿江开发,实现“两个率先”战略目标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中国教育报》2009年11月26日第1版
袁贵仁、罗志军在协议书上签字
本报讯(记者 陈瑞昌)教育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河海大学协议签字仪式11月24日在南京举行。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江苏省省长罗志军分别在协议书上签字,江苏省副省长曹卫星宣读了共建协议。据悉,此前教育部、江苏省政府已协议共建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3所高校。
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河海大学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促进河海大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和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加快改革、建设与发展步伐,努力把河海大学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在水利学科领域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促使河海大学发挥长期形成的学科综合优势,在服务全国的同时,重点参与和服务江苏省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为江苏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和沿海、沿江开发等重大战略的实施提供持续强大的支撑与服务,并为提高江苏省高等教育的整体水平和办学效益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教育部在保证河海大学事业经费拨款正常增长的基础上,给予河海大学“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专项经费和政策支持,并积极倡导和支持学校发挥学科优势,加大为江苏省提供优质人才和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力度;江苏省将河海大学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列入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的项目,省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支持,同时鼓励学校面向江苏发展需求,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争取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和省产学研联合创新资金的支持。
袁贵仁在讲话中指出,与地方政府共建高等学校,是在高教管理体制调整之后,教育部积极倡导并推动的一项战略举措,旨在整合多方资源,共同促进高等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术水平和办学实力,增强为国家及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和能力。袁贵仁要求,河海大学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新形势,紧紧抓住共建的大好机遇,进一步强化办学特色,着力提高办学质量。罗志军在讲话中肯定了近年来河海大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希望河海大学在沿海、沿江开发,实现“两个率先”战略目标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中国教育报》2009年11月26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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